《法制周報》見習記者 楊子江 通訊員 陳文雅 吳思捷
  8人為盜墓“挖地三尺”,從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的古墓中盜走了一批戰國寶物,原本想著寶物能帶來財富,可找到的買家卻告訴他們“這東西不值錢”,這讓盜墓賊們傻了眼。2014年2月18日,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人民檢察院對盜墓的賀某等3人均以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予以批捕。
  賀某,江西人,今年已經超過50的他曾因搶劫而入獄。幾年前,賀某刑滿出獄,但出獄後他並沒有改過自新,而是尋思著“做點什麼”,正好,同為江西籍的汪某給他帶來了這樣的“機會”。
  2013年7月,茶陵縣有墓地的信息傳入了汪某的耳中,他通過一個叫“小金”的朋友找到了茶陵當地的一名賀姓男子。隨後,汪某找來了包括賀某在內的5名同伙加入,並達成協議,約定盜墓成功後,贓物平分。
  隨後,8人分成兩撥。一撥利用事前準備好的鼓風機等作案工具負責挖掘墓地,另一撥則負責分別在外圍和附近放哨,避免被旁人發現。劉某則從打好的洞口處進入墓地盜竊。
  經過幾次往返後,劉某從墓地里盜出了十餘件陪葬物品,其中包括6樣大件青銅陪葬品和4樣小件陪葬品,東西到手後,幾人隨即離開了現場。
  可賀某等人找到了買主,卻發現別人不要。買家告訴他們,這些東西壓根就不值錢。費心費力還觸犯法律,結果拿到的卻是些不值錢的東西,這讓賀某等人傻了眼。
  盜墓行為很快東窗事發,2014年1月,賀某等3人應法院傳喚而到案,而民警在搜查的過程中,還在賀某住處找到一些清朝的古董,證明其很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實施盜墓行為。
  近日,這批戰國文物已全部追回。2014年2月18日,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人民檢察院對盜墓的賀某等3人均以涉嫌盜掘古墓葬罪予以批捕。
  這些陪葬品是否真的如賀某等人所說不值錢呢?事實上,文物藏品分為珍貴文物和一般文物,其中珍貴文物分一、二、三級,而經省文物局鑒定,部分被盜陪葬物品屬於戰國時期器物,為國家三級文物,具有比較重要的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。
  目前,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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